入馆指南

图书馆管理制度

1、按时开馆闭馆。

2、凡院内职工来馆阅览或借阅书刊者,须持工作证件办理借阅手续。必须遵守图书馆入馆须知”、“图书借阅规定”和“书刊赔偿制度”。

3、借阅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在书刊上批画,撕剪,不得损坏或丢失,否则按规定赔偿。

4、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和数量。规定在图书馆内阅览的图书、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馆外。

5、图书馆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书刊并进行登记、分类、编号、上架和整理。

6、图书馆须保持整洁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。馆内严禁吸烟和夹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物品,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7、密切配合医疗、科研、教学等工作,主动提供有关资料,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。

8、最大限度地利用医院现有网络,积极开发和寻找电子资源,为医院的医疗、科研、教学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。

 
 

图书馆入馆须知

1、阅览室是本院职工、进修生、实习生、见习生的学习场所,其他人员不得入内(进修实习见习人员凭证入内)。

2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
3、入馆时请先至接待台签到(具门禁功能的胸牌或饭卡),并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存放在电子存包柜中(包内贵重物品自行保管),不得携带书包进馆。

4、保持馆内整洁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随地吐痰、吃零食或乱丢果壳纸屑。馆内严禁吸烟和夹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物品,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5、爱护文献资料,阅后放回原处,如有损坏,照章赔偿。

6、规定在馆内阅览的书刊资料,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并登记,不得携出馆外。

7、凡自带书刊,应先向工作人员出示,以便管理。

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1、上网者须严格遵守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,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。

2、使用者必须服从医院计算机管理的规定,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。

3、本网络实行网络集中管理并且免费提供使用,但只限本院职工及进修实习人员凭有效证件自助登陆。使用者不得随意破坏或退出网络。使用完毕请务必关闭计算机,如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并造成不良影响,后果自负。

4、使用者应及时将所需文件转存至个人存储设备。

5、严禁浏览、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网站或网页。严禁制作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。

6、严禁在网上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,否则后果自负。

7、如计算机出现故障,请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处理,不得随意安装、删除文件或更改操作系统。不得损坏或拆卸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。

8、如违反以上规定,将取消电子阅览室使用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。